甲醛檢測亂象多 “超不超標”皆可改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 盧岳)“雖然我想賺錢,但這種昧著良心的活兒我是真干不下去了。”來自四川的投訴者李先生(化名)向記者無奈表示,自己拿下了除醛品牌“森家環保”的市級代理,但在幾次接受總部甲醛檢測和治理業務的指導后,發現存在大量違法違規操作。
“這個行業太亂了,大品牌都這么干,其他的可想而知”。李先生坦言。
造假操作普遍 一切為了“轉化率”
記者看到,甲醛檢測作為衡量室內污染物的直接方式,近年來被越來越多家庭關注和嘗試。與此同時,巨大的需求也讓甲醛治理市場迎來快速發展。
不可否認,甲醛檢測及治理需求的不斷升高背后,是消費者對室內環境健康的高度關注。據中國室內環境監測中心調查結果顯示,我國每年由于室內空氣污染引起的急診數為430萬人次;每年由室內污染造成的死亡人數達11.1萬人,平均每天死亡304人;每年新增先天殘疾兒童總數高達80萬至120萬,其中,42.1%與室內空氣污染有關。
“之所以選擇這個行業,就是因為我們這種有孩子的家庭,都希望能通過更科學的方式,降低室內污染和對身體的傷害,減少悲劇發生。”李先生向記者表示,2023年7月,其通過短視頻平臺看到森家環保的加盟廣告,在與工作人員溝通后,更前往森家環保北京總部實地考察。他表示,自己聽取了森家總部“成都市場更好做”的建議,不僅簽訂了17萬元的貨款成為市級代理,更舉家搬至成都,準備在甲醛治理市場大干一番。
記者從李先生提供的《產品合作協議》看到,相關合作的費用名稱為“貨款”,協議內容中明確表示,森家環保將提供檢測設備、培訓、派單、工程、經營、研發、廣告等多個方面的支持。
“本想著坐等訂單,沒想到竟然是這種操作。”李先生表示,由于森家環保的業務模式為“檢測-治理-復檢”,為拿下甲醛治理的業務并確保治理后復檢達標,其被分配的首個訂單就需要自己配合“做手腳”。
“記得第一次做具體的治理工作,我怕操作不熟練導致效果不達標,就在復測前說出了這個顧慮。沒想到他們讓我通過少滴顯色液、減少藥劑停留時間去控制復檢結果。”李先生表示,“按照公司的培訓,正常檢測操作是在采取樣本后,將3滴顯色液滴入采集空氣的液體并停留5分鐘。但這次公司囑咐我只滴1滴,停留一兩分鐘,看顏色稍有變化就趕緊用檢測儀檢測。”最終,這一單甲醛檢測的結果是合格。
而此后的四五單中,森家環保總部一位邱姓負責人在指導中,多次要求李先生在甲醛檢測中造假,甚至要求操作儀器篡改真實數據。記者在李先生提供的微信群聊中看到,邱姓工作人員稱:“檢測結果要調成超標,這樣方便后期客服人員轉化治理。”
在李先生提供的投訴材料中,涉及多個森家工作人員指導其設置和篡改檢測設備的數據。在錄音中,更有森家環保的一位王姓負責人在教育李先生時提到——“在商言商,咱們頭腦有時也需要靈活一點”“客戶檢測說明有潛在需求,檢測儀只是工作道具,檢測都不超標,他能做治理嗎?”“所以你要想辦法讓他超標”……“就是騙子,他們違反規定又檢測又治理,隨意篡改數據完全為了拿下單子、收到錢。”李先生坦言。

除醛“頭部企業”問題多
李先生告訴記者,帶著“首都企業”、行業領軍等光環的森家環保,曾是讓自己決心投入全部家當做事業的“引路人”,卻沒想到成了2024年伊始的噩夢,“都說人窮志短,我現在就想把加盟錢退回來,干點正經工作。”
記者通過企查查數據看到,“森家環保”全稱為北京森家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13日,注冊資本3000萬元,其目前最大股東為法人吳桂云,持股比例為80%。此外,目前吳桂云還任北京凈康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該公司成立日期為2015年9月。
同時,記者登錄森家環保官方網站看到,其首頁顯著位置標注有“環保行業領軍品牌”字樣,更展示出其在寧波銀行、弘康人壽等公司進行除醛工作的現場圖片。其在企業介紹中描述,目前森家環保加盟商多達600余名,累計服務客戶超十萬名;相關產品包裝也明顯標注有“政府采購優秀供應商”等字樣。
記者在百度等搜索平臺看到,森家環保多次列位全國十大甲醛治理品牌。
但相關信息顯示,2020年4月,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曾對其因在官方網站及網絡宣傳中違規發布帶有“上萬家案例、百強企業印證”“國家稅務局”“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等內容及圖標,被處以20萬元的罰款。
另一方面,據知情人透露,森家環保在行業內則被稱為“改名大王”。“之前他們曾因投訴數量多,重新購買公司,并由‘新尚居’并更名為‘森家環保’,但事實上兩家公司的是同一撥人。”
記者在一則森家環保的視頻宣傳片中看到,其宣稱,企業連續多年在全國質量月中被評為“質量誠信標桿企業”,經權威機構檢測其除醛產品24小時凈化率可達到99.9%,更被演員劉德華傾力推薦。但記者在查看森家相關宣傳材料后發現,其重點宣傳的施工資質證書、室內空氣凈化許可證及其除醛產品的檢測報告,大部分來自“中國室內環境協會”授予。而該協會在介紹中顯示,其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批準成立的全國性民間社團組織,于2021年6月18日由熱心環保事業的各人士、企業、事業單位等自愿結成的、非盈利組織、獨立的社會團體法人;主要以公益環保活動為主要工作。

圖片來源:森家環保視頻號
李先生坦言,自己在加盟森家后,幾個月間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這些檢測的家庭都有孩子,盼著專業機構治理室內污染,卻被忽悠,這不是傷天害理嗎?”李先生表示,此后自己一直面臨“不配合數據造假就不給派單”的困境,最終無奈想申請放棄加盟,卻又深陷加盟費退款難的維權泥潭。
3月11日,記者就李先生投訴的相關問題聯系了森家環保。該公司一位李姓工作人員表示,將相關情況匯報至公司負責人。但截至發稿前,記者并未收到對方回復。
記者梳理相關信息后了解到,伴隨著近年來甲醛檢測和治理市場的不斷擴大,相關業務也在以一、二線城市為核心向其他地區不斷發展。目前,知名度較高的除醛公司除森家環保外,還包括浙大病蟲、創綠家、荃芬、葉子環保等品牌。
記者登錄黑貓投訴平臺看到,眾多消費者投訴反映,曾在購買甲醛治理服務中遭遇虛假宣傳、治理效果不達標、使用偽劣藥劑等問題。
行業標準及監管亟待完善
記者了解到,甲醛主要來自裝修時使用的多種材料,例如人造板材、油漆涂料、化纖織物等,都是室內甲醛的主要來源。早在2004年,甲醛就被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列為第1類致癌物質,長期接觸可導致鼻咽癌、白血病或多器官疾病,這種慢性中毒往往在轉化成病變時才被發現,因此危害極大。另據中央電視臺此前報道,北京兒童醫院90%的白血病患兒家中半年內曾做過裝修。
據悉,我國2018年對板材中揮發的甲醛制定了標準,要求每平方米板材每小時揮發的甲醛應低于0.124毫克,這項標準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制定的標準接軌。對室內空氣質量,有關部門于2001年和2002年先后出臺過兩項標準,前者為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由原建設部制定,要求關閉門窗1小時后,室內甲醛濃度低于0.08毫克每立方米。后者為GB/T18883-200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由原衛生部制定,要求關閉門窗12小時后,室內甲醛濃度低于0.1毫克每立方米。相比前者,后者還包含對微生物數量的要求。實際操作中,房屋需滿足兩項標準才算合格。值得注意的是,2022 年7月11日實施的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883-2022),對甲醛含量制定了新的標準,規定1h均值應不大于0.080mg/m3。
2月下旬,記者瀏覽在各大社交平臺中看到,在健康、家裝等版塊,圍繞“除醛”的相關話題閱讀和評論量較高。如小紅書平臺關于“甲醛”的帖子多達107萬條,其中多數為尋求除醛的方式及分享相關經驗、教程。
對此,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環境化學研究所所長張彭義曾向媒體表示,甲醛測定主要有兩種方法,一種是讓甲醛與液體試劑反應,根據試劑的變化測定濃度,另一種是使用電子儀器,讓甲醛與其中的半導體器件反應,根據電信號的變化獲得結果。“但不管哪種方法,都存在數據造假的可能。”因此,我國在《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中規定,實驗室及其人員不得與其從事的檢測和/或校準活動以及出具的數據和結果存在利益關系;不得參與任何有損于檢測和/或校準判斷的獨立性和誠信度的活動。這是為了避免公司同時開展檢測和治理業務,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但市面上仍有相當數量的機構同時經營兩項業務。
對此,北京中征律師事務所楊楊律師表示,根據《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第4.1.5條的規定,甲醛處理公司不得同時開展甲醛檢測和甲醛治理業務的,否則無法保證檢測結果和治理效果的客觀和準確。
“所以如果甲醛處理公司宣傳或者實際同時開展了甲醛檢測和治理的業務,性質上屬于超范圍違規經營,若經查證屬實,將受到行政處罰,”楊律師強調,若甲醛處理公司為了獲取訂單和通過治理后的復檢,進行數據造假,則不僅屬于超范圍經營,還同時存在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消費者花了大價錢去購買甲醛檢測和治理的服務后,很可能達不到理想的效果,最終花了冤枉錢,還損害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若出現嚴重的損害后果,該公司或需承擔刑事責任。這樣的行為不僅嚴重擾亂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更屬于市場不正當競爭,是市場監管部門予以重點關注和嚴厲打擊的對象。
“目前行業最大的問題是從業門檻底,一臺設備一些藥劑兩三千元就能接活,甚至很多保潔員都改行做起了除醛,”資深行業從業者于敬告訴記者,目前整個行業處于劣幣驅除良幣的不健康競爭中,大量涌入的除醛品牌多以“加盟”為主要模式,盲目以“低價”攬客,導致市場惡性競爭。“比如原本60元每平米的治理價格,包含產品、人工、技術等多個成本,卻被很多商家拉低到二三十元,這種遠低于成本的報價背后存在的風險一定會更大。”
于敬認為,作為消費者往往通過品牌廣告等內容進行選購,但實際并不具備更多除醛常識,因此,更需要從科普、監管、標準等方面發力行業的和規化,“例如通過國家進行從業人員資格認證等,既讓行業的從業門檻提高,又讓消費者有更多的選購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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