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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銀行卡協助洗錢獲刑 海口秀英法院通報一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時間:2025-08-15 06:43:37 來源:消費日報網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 鄭紅梅)2025年8月14日,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通報一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件,被告人黃某某因向電信網絡詐騙平臺提供銀行卡協助轉移贓款,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六千元,其違法所得17688元將繼續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2022年6月,黃某某通過賭博平臺領取“洗錢”任務,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綁定至電信網絡詐騙平臺。隨后,他按照平臺指示在特定項目中下注,該平臺則將電信詐騙所得的贓款包裝成“賭場贏資”轉入其銀行卡。雙方約定,黃某某收到資金后需取現并轉入平臺指定賬戶,以此按比例獲取報酬。

經查,黃某某的作案銀行卡先后接收被害人李某某等人的被詐騙款共計37688元。然而,黃某某在將錢款全部取出后,并未按約定轉入指定賬戶,而是將全部贓款用于個人揮霍。案發后,黃某某向被害人李某某退賠20000元,但未獲得諒解。

2024年7月,經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檢察院指控,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黃某某明知他人實施網絡犯罪活動,仍提供銀行卡協助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結合其犯罪事實、退賠情況及社會危害性,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提醒,切勿因貪圖小利將個人銀行卡提供給他人使用,此類行為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為轉移犯罪所得的工具,進而觸犯法律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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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鄭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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