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要求標注產品安全使用年限
本報記者 趙 曦 □ 花沁昕
近日,由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修訂發布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則》(GB/T 21097-2025)國家標準正式實施。該標準聚焦老舊家電超期服役安全隱患與廢舊家電回收處置難題,對家電安全使用年限標識、再生利用提出明確要求,旨在避免老舊家電產品因超期服役帶來的安全風險和隱患,切實保障消費者能夠安全地使用家電產品。
相較于2007年發布的舊版標準,新版標準在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兩大方面實現全面升級,精準回應了行業痛點和消費需求。
在家電安全使用年限方面,新版標準作出了多項細化規定。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以下簡稱“家電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新版標準對生產者提出風險管理要求,明確安全使用年限的計算方式:從消費者首次購買日期計起,需要專業人員安裝才能實現正常使用的產品,則從首次安裝完成日期計起。同時,要求家用電器產品安全使用年限應明確標注在產品或使用說明中。該負責人強調,這一要求能有效消除生產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是保障消費安全的重要舉措。
關于家電安全使用年限的確定依據,該負責人表示,確定安全使用年限的主體為企業,新版標準要求,企業要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和數據記錄等,完整留存確定安全使用年限的過程性文件。
在再生利用方面,新版標準將綠色循環理念貫穿產品設計、生產、回收、處理、處置的全生命周期,對生產者、回收經營者、處理處置企業等相關方分別提出了對應的要求,打通了行業各環節。家電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版標準要求生產者在設計階段就要充分考慮再生利用,優先選用易回收、低污染的環保材料與工藝,從源頭提升產品的可再生利用性。此外,新版標準在處理環節提出“在無害化、經濟合理和技術可行的前提下宜優先考慮元器件和零部件的再使用,其次考慮再生利用”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實現元器件和零部件的再生利用。
需要注意的是,新版標準明確的安全使用年限,是家電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建議使用時間,不等于強制報廢年限,超過該年限的家電并非完全不能使用,但零部件老化、安全性能下降等風險會顯著增加,需要定期檢查和保養。對此,家電院相關負責人建議:消費者應定期維護家電,遇到故障時及時報修;檢查機身銘牌、說明書等;對于臨近使用期限的產品,注意檢查電源線、插頭、外殼等有無破損,并觀察產品在運行時是否有異常噪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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