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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不是藥物”應成常識

時間:2019-08-23 09:42:01 來源:北京晚報

  賈亮

  壓縮保健品忽悠空間

  再購買要先看警示語

  8月2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指南提出,保健品必須在標簽上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的警示語,將保健食品與藥物進行明確區分,提示消費者慎重選用。警示區面積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規定印刷字體,提高清晰度;警示用語使用黑體字,讓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

  市場上保健品種類繁多,所主打的成分應該都已納入保健品企業的生產目錄。可在保健品行業進入門檻不高、產品嚴重同質化的市場環境下,如何把自己品牌的保健品賣出去呢?一靠忽悠,二靠持續不斷地忽悠。普普通通的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一經經銷商的口中說出,就具有了“祛痘養顏促睡眠,解酒護肝排煙毒”的功效。廠家及其推銷人員展開忽悠競賽,這個說對身體好,那個就敢說能治病;這個敢說能防癌,那個就說能治癌。以至于很多公司形成專門的營銷套路,編制完全的忽悠手冊。保健品行業的忽悠手段,幾成社會公害。

  保健品再好也不是藥,永遠無法達到經過多少年科研攻關、各種試驗實驗后被批準投放的藥品的療效,更不可能是包治百病、起死回生的靈丹妙藥。可保健品商家哪管這些,一面在功效上胡吹海侃,一面又在產品包裝上預留暗門。比如包裝上非但沒有“不能代替藥物”的警示語,往往還印上誘導性的圖片,生產日期、使用方式、保質期等重要信息更是印刷不清,聲明信息不直觀、標注位置不醒目,致使一些老年人過量或超期服用。

  三人成虎,保健品被吹得神乎其神,不少消費者就信以為真。特別是老年群體,難免會在鋪天蓋地的廣告、循循善誘的說辭中動心,從而花費大把的冤枉錢;當作神藥大吃特吃,吃壞了身體的比比皆是。不僅如此,一些保健品巨頭非法傳銷,更是與層層忽悠脫不了干系。忽悠來忽悠去,最終總是無辜的消費者埋單。

  忽悠是保健品市場中肆虐的歪風,如不及時剎住,不僅會把保健品行業吹得七零八落,還會讓更多消費者上當受騙。《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的適時出臺,無異于兩道緊箍咒,勢必大大壓縮保健品市場的忽悠空間。指南涉及保健食品上市后監管、辦法涉及市場準入,輿論甚至認為,保健食品監管發令槍已經響起,將給保健食品消費帶來里程碑式的影響。

  需要提醒的是,在加大源頭治理的同時,仍需對銷售環節的忽悠之風高度警惕。產品包裝是規范了,可能不能管住銷售人員的嘴?又該怎么管?銷售環節涉嫌虛假宣傳、夸大療效、慫恿購買等忽悠行為,監管部門可否依法給予其與涉事企業相同的處罰?

  靠忽悠能得逞一時,但終將被識破。也要再次提醒消費者,要謹記“保健食品不是藥物”的常識,在銷售人員的花言巧語下保持定力,審慎購買,因為即便是好東西,也不是每個人都需要。即便打算買,往后可得仔細看看上面有沒有警示語,看看警示語的字夠不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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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喬嬌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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