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場監管總局統計,“生鮮燈禁令”實施首月以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檢查食用農產品銷售者30余萬家次,對仍在使用“生鮮燈”的近3萬家食用農產品經營主體責令整改,對拒不改正的開出多張罰單。群眾普遍反映,原先市場里紅紅綠綠的“生鮮燈”不見了,終于能看清肉菜瓜果的自然本色了。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從2023年12月1日起,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
辦法實施以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以農批(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生鮮果蔬門店等食用農產品銷售場所為重點,對可能影響消費者感官判斷的“生鮮燈”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使用不符合要求燈具的商戶現場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實。
今年元旦過后,湖南省鳳凰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到沱江鎮某市場突擊檢查。執法人員在該生鮮市場的活禽、蔬菜、鮮肉、水產、熟食等區域仔細檢查,現場發現某食品店使用了一盞“生鮮燈”,執法人員當即從“生鮮燈”區域拿出肉品在普通照明燈光下進行比對,呈現的肉品顏色大相徑庭。店老板坦承,市場監管人員此前已多次上門宣傳,但自己仍抱有僥幸心理,在店內3盞照明燈中使用一盞較為隱蔽的“生鮮燈”,市場監管執法人員當即責令整改。
記者了解到,浙江省制定生鮮門店食品安全規范治理行動方案,將燈光照明要求納入安全管理規范,督促生鮮經營戶規范使用照明燈具。寧波市對全市農貿市場、農貿市場周邊及社區生鮮店鋪、大中型商超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目前全市240家農貿市場肉類交易區域照明燈具完成整改,1036家生鮮店鋪和大中型商超率先整改到位,累計更換生鮮燈4700多盞。江蘇省通過暗訪與檢查同步等方式,全面開展“生鮮燈”禁用排查治理行動。
禁用“生鮮燈”固然重要,但什么樣的照明等設施才是符合要求的?
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經營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新修訂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要求完善農產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管控措施,實現從田間地頭到百姓餐桌的全過程、全鏈條監管,這就迫切需要從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環節明確相應銜接要求。
據介紹,《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13)規定了商店、超市、農貿市場等各類公共建筑的照明標準值(包括照度標準值、統一眩光值、一般照明照度均勻度和顯色指數),可以作為商超、超市、集中交易市場、生鮮門店等食用農產品經營場所設置照明燈具的參考依據。
一些地方結合本地實際,采取多種形式進一步細化食用農產品經營場所照明等設施監管要求。記者走訪一些市場發現,各家檔口此前鮮艷的“生鮮燈”幾乎看不到,白色的節能燈已經是“主旋律”,擺放的食材去掉“美顏”“濾鏡”,更能直觀看到產品原本的色澤,消費者購買起來也更放心。
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建立基層監管所、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和消費者“四方協調”機制,把對菜市場照明燈具使用的認識統一到“還肉菜瓜果自然本色”上來,明確了“參照選用接近日光原色照明燈具,不得使用有色光源、不得加蓋有色燈罩、不得誤導消費者”等標準,為燈具替換提供了既符合傳統認知、又有技術標準支撐的可操作依據。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對接專業技術機構開展燈具技術指標的比對實驗,開展農貿市場肉類攤位燈具實證活動,將“農貿市場肉類交易區燈光照明采用合理技術值”列入放心農貿市場認定標準,在全省新申請創建的370家農貿市場中先行更換2.8萬多盞規范照明燈具。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持續加大市場監督檢查力度,防止“生鮮燈”反彈回潮,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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